1.1 集合的概念
1. 集合的基本概念
集合定义:把某些指定的对象看成一个整体,就形成了一个集合,简称集;
元素定义:集合中的每个对象叫作集合的元素,简称元。
集合通常用大写字母表示,集合的元素通常用小写字母表示。
2. 集合元素的性质(三性质)
(1)确定性:一个集合中,集合的元素必须是确定的;
(2)互异性:集合中任意的元素都互不相同;
“互异性”是集合的一个基本特性,指的是在一个集合中,所有的元素都是独一无二的,没有重复的元素。换句话说,集合中的每个元素都是唯一的,不会出现两个相同的元素。
例如:
集合 {1, 2, 3} 满足互异性,因为其中的每个元素都是不同的。
集合 {1, 1, 2} 不满足互异性,因为其中有两个相同的元素 “1”。
在数学中,当我们提到一个集合时,通常会自动假设它具有互异性,
即集合中的所有元素都是互不相同的。(3)无序性:一个集合不考虑元素的排列顺序。
"无序性:一个集合不考虑元素的排列顺序" 这句话的意思是,在集合中,元素的排列顺序并不重要。也就是说,无论元素以何种顺序出现,它们所组成的集合都是相同的。
例如,假设有一个集合 A = {1, 2, 3} 和另一个集合 B = {3, 2, 1}。尽管这两个集合中的元素排列顺序不同,但它们包含的元素完全相同,因此在数学上,我们视它们为同一个集合。
3. 集合的分类(三类)
(1)有限集:含有有限个元素的集合;
(2)无限极:含有无限个元素的集合;
(3)空集: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。
4. 常用数集符号(五种)
(1)自然数集(非负整数集):全体非负整数所组成的集合,用符号 N 表示;
(2)正整数集:除0以外所有自然数组成的集合,用符号 N+ 或 N* 表示;
(3)整数集:全体整数组成的集合,用符号 Z 表示;
(4)实数集:全体实数组成的集合,用符号 R 表示;
(5)有理数集:全体有理数组成的集合,用符号 Q 表示。
5. 元素与集合的关系(两种)
(1)属于:若元素 a 是集合 A 中的元素,则读作“元素a属于集合A”,记作 a∈A;
(2)不属于:若元素 b 不是 B 中的元素,则读作“元素b不属于集合B”,记作b∉B。